为了规范学院网站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学院的网站管理工作。
第二条 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健康、丰富、特色、及时”的八字原则。
第三条 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网站领导小组负责。组长:楚万强 王爱琴 ,副组长:王成伟 郑瑾。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分级审核上传内容,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留言板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五条 建立学院网站专职管理小组,组长:曹睿,管理员:顾哲 沈冰。管理组负责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网站信息采用集中发布管理模式由管理组成员负责信息发布。
(二)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信息更新由科室提供稿件,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应遵守网页格式规范,格式统一。
(三)学院的最新动态和正面新闻及时地发布到网上,所有信息必须经网站领导组相应成员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管理组成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四)网站领导组及管理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网站的各种管理密码和登录方式。
第六条 网站管理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院稳定局面;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情节较重的立即向领导组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下列规定:
(一)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二)网络管理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三)学院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网络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四)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九条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影响,以情节轻重,负面影响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国际教育学院网页宣传规范及上传要求
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